经常来往于国内外的华人朋友应该都挺清楚,
携带超过等值5000美元(含5000美元)的
外币现钞出境需要向海关申报,
如果超出等值5000美元以上的,
如果被查到,海关是不会放行的。
一定要带5000美元以上出境的,
需要去银行办理一个“携带证”。
“携带证”长这样
但是“携带证”最多也只能用一张,
有的旅客耍小聪明,
农行办一张,工行办一张,建行办一张,
带了小3万的美元出境,结果海关不让过。
而且,就算有携带证,
超过1万美元的,也不让过。
近日,有网友爆料称,
海关总署把携带外币现钞的
最低额度调高到了2万美元
???
现在不是都在限制外汇出境的吗?
拿点钱出国上下办手续,能费死牛劲,
怎么现在直接5000变2万,
瞬间这么慷慨的么?
而且有图有真相
↓↓↓
一、对于携带超量外币现钞进出境未依法向海关申报的行为,在固定证据派出走私嫌疑后,各海关应当按照行政强制适当性的原则,扣除最高可能科处的罚款额度后,及时将其余的外币现钞解除扣留,返还当事人。
二、对于携带超量外币现钞出境折合2万美金以下或者进境折合5万美金以下的,各海关可以区分情形作出单独予以警告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处理决定。
本通知自2019年8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公章)
小编看到有不少加拿大的公众号都在转,
某些温哥华的微信号,已经在表示:
这是绝对的好消息!
温哥华房地产要更上一个台阶啦!
这波买房操作真是6得飞起~~
不过,小编想说的是,
目前尚无官方信源确认该消息是否属实。
“微博上疯传的信息”
不代表它的真实性就毋庸置疑。
7月25日,就在昨天,中国外汇局刚刚更新发布了
《现行有效外汇管理主要法规目录(截至2019年6月30日)》:
其中,《携带外币现钞出入境管理暂行办法》仍为2003版,
有关携带外汇出关的内容依旧还是“等值5000美元以内”:
如果带太多出境,会有什么后果?
只是限制外汇离境这么简单吗?
根据海关总署第43号令发布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出境物品表》
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限制进出境物品表》,
外币都是限制出境物品。
因此,携带超出一定限量的外币出境未申报,
视其情节有可能构成走私行为。
此前,一名经深圳文锦渡口岸出境的香港女子,
携带了一只行李箱,选择“无申报通道”过关,
未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
因形迹可疑,海关对其进行人身检查,
结果在其身上发现有绑藏的港币120余万元。
海关按规定放行相当于5000美金的港币,
其余按走私处理、予以没收。
这下好了,卸下那么多现金,
身子骨一下就舒坦了。
而且,爆料是否属实外,还有一个很大的问题,
如果携带1万加元(或等值外币)以上现金或
金融票据(股票、债券、银行汇票、支票和旅行支票),
不管是到达还是离开加拿大,
都必须向加拿大边境管理局CBSA申报。
否则如被查获,这些钱财可能会被没收,并且会有罚款。
上文提到的,每人带19999美元(23,338加元)的温哥华四口之家,
别乐得忘了向CBSA申报自己超出的加元,
结果房子买不成,血汗钱还被没收了。
因此,小编本着负责任的态度,
不建议在8月1日后,有出国打算的朋友,
未申报携带超过5000美元
(含5000美元)的外汇出境。
或者,大家也可以资讯相关部门,
确认消息属实后,再做安排。
来源:超级生活